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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入國管理局新規定

發布日期 : 2019-12-09

有關日本長期語校申請的準備文件,日本入國管理局新變更規定
  
畢業年限
「最終學歷」畢業證書上的年月起,至申請年月止,有超過5年話,必須主動提交入管局「履歷書」、「就學理由書」、「就學理由書日文翻譯」。(例如:2013年9月最終學歷畢業,要申請2020年4月長期語校課程,必須提交。)
履歷書:必填學校、公司的完整正式全名、完整地址。
就學理由書:務必按時間順序寫明目前為止的學職經歷,以及留學動機、學習後的目標。
  
證明文件
所有證明文件最好都要有以下資訊:
發行單位的正式完整名稱、地址、電話、傳真、蓋公章。
發行者職稱、姓名、簽名或蓋章。
發行日期。
  
經費支付者
經費支付者若非自己或父母,需提交以下資料:
「經費支付者家族一覽表」,即為經費支付者全戸的戶籍謄本。
和申請者的關係證明書,必須為政府的證明文件 。
經費支付者若沒有足夠的納稅證明,可證明有十足的經濟能力的話,請提供過去3年的資金形成過程証明加說明文。
  
日本每年長期生分為4月和10月,4月新生須在前一年的8月到11月申請,10月新生須在當年3月到6月申請,因變更新規定,再申請上所需時間也會拉長,有計畫要申請長期語校的朋友們,請提早規劃避免錯過遞交期限喔

來電預約:02-28336236
Line ID:@ozi9712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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